根据设计院党总支、市住建委党组织要求,我公司决定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(以下简称“宣教月”)活动,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、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及市委五届二次、三次全会要求,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《党章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(以下简称《宪法》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(以下简称《监察法》)学习宣传活动,加强党规党纪教育,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
1.利用主题党日活动、廉政党课等方式,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《党章》《宪法》《监察法》。
2.通过网站、微信平台等方式,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《党章》《宪法》《监察法》。
3.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《党章》((宪法》《监察法》测试活动。
(二)开展正面廉政教育活动
1.组织收看武汉市纪委拍摄的“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”、黄冈市纪委拍摄的“革命时期铁的纪律”专题片,组织收看以何功伟事迹为原型的微电影《碧血天香》,弘扬革命红色文化。
2.组织观看《纪检监察人之歌》《水滴石穿》《钱瑛回乡》《清风》等廉政微视频及廉政微党课。
(三)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活动
1.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《迷失》《我们决不当李自成》。
2.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近两年违纪违法干部《忏悔录》。
3.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《巡视利剑》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压实责任。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,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,精心谋划,强力推动。
(二)把握定位,注重宣传。牢牢把握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这一定位,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《党章》《宪法》《监察法》这一主线、主题,通过学习宣传、知识测试、正面廉政宣传、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,让党性观念、纪律规矩、党纪国法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(三)痕迹管理,务求实效。立足实际,按照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,坚持痕迹管理,注重保留视频、图片资料,及时总结创新举措,宣传活动新进展新成效。